|
根据县委[2009]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及事业工作人员8名,具体见《磐安县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计划表》。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县机关部门公务员的范围:本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
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的范围:本县范围内具有全额拨款身份的事业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
2、乡镇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工作满3年,有服务年限的须任满服务年限,其它单位人员须任满试用期并已转正;
3、身体健康;
4、应符合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四、公开选调的办法和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
1、推荐报名。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对象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乡镇由组织委员负责,将本乡镇报名人员汇总好后,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县机关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到县委组织部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磐安县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报名表》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数比例不得少于1:3,如少于比例人数的,适当核减或取消相应名额。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报名表格在磐安党建网、磐安政务网下载。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11月12日上午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3、笔试。笔试时间为11月13日上午9:00-11:30。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
6、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
7、公示和调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通过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1、磐安县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计划表
2、磐安县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报名表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