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出台了《磐安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凡属本县农村户籍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并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每人可享受500元的补助。为确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顺利实施,专门成立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并在县妇幼保健院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充分发挥其管理基层妇幼保健网络的职能,将项目工作与妇幼保健日常工作紧密结合。 9月26日开始在全县4家产科定点医院正式实施该项目,在孕产妇办理出院手续时凭身份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和医疗卡等材料可以立即办理报销补助手续(2010.1.1-9.25期间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由各乡镇卫生院及4家定点产科医院办理补报),为农村孕产妇提供了安全、规范、便捷的补助服务。目前,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已有序开展,全县享受此政策达到604人,金额30.2万元,住院分娩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