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开始,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集中统一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全县电动自行车登记率,规范电动自行车交易、维修业等行业管理,破获一批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并缴获一批赃车,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
本次行动中,县公安局设卡对所有电动自行车逐一开展检查。对没有参加“户籍化”管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能提供原车发票、合格证或来历证明的,登记后返还;对未上牌、没有参加“户籍化”管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又不能提供原车发票、合格证或来历证明的,公安关将进行核查,初步排除盗窃嫌疑后,根据本人身份证予以登记。民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携带合格证、身份证尽早到各辖区派出所登记,以免在行动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发现嫌疑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