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文镇加强“乡镇招投标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服务优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信息公开、结果公正”为目标,建立一套完整的招投标政策、措施和操作办法。推进了“阳光政务”工程,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为防范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乡镇招投标中心管理网络的健全,使招投标工作实现常态化。安文镇乡镇招投标中心设立乡镇招投标中心,由镇纪委书记兼任招投标中心主任,纪委副书记和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会计任副主任,纪委委员和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任中心成员,做到了招投标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同时,实现招投标业务办理工作“四个一”: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一支专兼职的从业队伍、一套精细的办理规则、一条稳定的信息发布渠道,招投标业务办理基本实现了正常化。
为了强化管理,规范程序,该镇印发了《安文镇“乡镇招投标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规程(试行)》,建立一整套严密的招投标流程,在交易审批、招标受理、业务办理、开评标和定标程序等关键节点,做到程序规范,切实保障乡镇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对由村组织的招投标项目,镇纪委监督小组全过程参与监督审查;对要求进入镇招投标中心交易的项目,必须先由镇招投标中心进行审批,然后组织实施;对进入县招投标中心交易的项目,要求到镇招投标中心进行备案。推行“阳光”招投标,对进入镇招投标中心交易的项目,应在所在村公开栏上公告,并在报纸、电视上公告。同时,加强对乡镇招投标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招投标从业队伍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近日,安文镇督查组对所属37个村(社区)2008年以来的30个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应进场交易而规避招投标的,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将不予记账。对情节严重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确保招投标行为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