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县36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日前正式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黄标车”认定工作。认定工作由环保窗口直接受理,并进行审核认定。凡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均视为黄标车。开展此项工作,可淘汰一批污染严重的老旧机动车,减轻我县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