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盗电脑
包出租车花两个多小时赶到外地行窃,得手后遇上民警检查,被发现携带一台粉红色笔记本电脑而“露馅”,一帮潇洒的小偷最终没能逃脱法网。11月9日,被告人卢自成、向大青、向用军、颜昌金被县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卢自成、向大青、向用军、颜昌金均是湖南永顺县人,其中,卢自成和颜昌金都曾因偷盗而入狱服刑。今年8月,在外打工的四人在天台县聚合,觉得手头紧,商议着偷点钱花。为躲避抓捕,他们决定坐出租车去外地行窃,得手后再回到天台。查看地图后,他们认为磐安距离较近,方便动手,8月5日下午,四人花500元钱打车赶到磐安。
当天下午,四人在磐安县城到处转悠寻找目标,在某居民家中窃得一台粉红色SHARP笔记本电脑。6日凌晨他们来到安文镇后塘小区,发现受害人陈某家二楼后窗开着,于是决定下手盗窃。由于四人个子都不高,其中向大青身高175厘米左右,其余三人均只有160厘米左右,没有支撑爬不上二楼。他们想出了“搭人梯”方式,由个子较矮的颜昌金踩着个子较高的向大青的肩膀,攀爬防盗窗的栅栏进入陈某家中,卢自成、向用军则负责望风。颜昌金在陈某家卧室地板上偷得一女式包(内有现金人民币6500元和价值200元的手机一只)。得手后四人躲到山上将钱平分掉,每人各分得1500元,剩余的500元由颜昌金保管用于支付回天台坐打车的费用。当晚四人在山上过了一夜。
6日上午6时30分许,四人兴高采烈地下山乘坐出租车回天台,路经县城根溪治安岗亭时遇到检查,民警发现四个大男人竟然携带一台粉红色女式笔记本电脑,形迹可疑,四人被民警“请”到了派出所,很快他们交代了作案的全过程,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年关将至,检察官提醒各位市民,盗窃案将进入高发期,希望大家提高警惕,注意关好门窗,不要给小偷以可乘之机。
在此,县检察院希望通过本刊寻找失主,在该案中,因被告人无法确定作案地点,受害人未报案,该案中一台粉红色笔记本电脑(sharp牌)未能找到失主,希望丢失此款笔记本电脑的失主主动与磐安县检察院潘检察官联系,联系电话是0579-8488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