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的作用,县司法局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成立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法律服务团队,成员由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分乡镇驻点服务,并实行区域联动。同时,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配合农村做好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人人当好“四大员”。
一是当好宣传员。深入农村,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操作办法等内容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并自觉依法有序地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当好信息员。结合农村“法律顾问”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换届前的基本情况,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二是当好调解员。参与分析研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当好乡镇党委、政府的参谋;适时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委指导组妥善处理信访问题。
四是当好指导员。指导村级组织制订和完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选举办法,指导其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级组织换届结束后,参与乡镇党委、政府组织的村干部上岗培训,为村“两委”干部讲解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