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中共磐安县委八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县政府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举行。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县委书记张荣贵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中共磐安县委关于制定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动员全县上下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绿色崛起,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剑敏主持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201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效,一致认为,刚刚过去的2010年,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推动跨越发展,加快绿色崛起”工作主线,依靠县委、县政府全体成员的努力工作,依靠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班子的积极配合,依靠全县离退休老同志的大力支持,依靠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团结奋斗,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三大战略,千方百计破难题,统筹兼顾惠民生,动真碰硬抓作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会议认为,当前,我县总体上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前半阶段,步入经济发展的黄金期、转型升级的突破期、民生事业的提升期。“十二五”时期,国内外宏观形势依然复杂多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我们要把握好宏观形势总体趋好、区位优势逐步显现、上级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发展环境日益改善的机遇,也要清醒地看到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协调发展、资源要素保障、民生事业保障方面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妥善应对各种挑战,在不断变化的形势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发展自我,努力开创磐安科学发展新局面。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更加优良。 “十二五”时期,我们要牢牢把握“推动跨越发展、加快绿色崛起”这个主基调,坚持五条原则:坚持把发展生态经济作为“推动跨越发展、加快绿色崛起”的首要任务;坚持把城乡协调发展作为“推动跨越发展、加快绿色崛起”的重要途径;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动跨越发展、加快绿色崛起”的内在要求;坚持把富民惠民利民作为“推动跨越发展、加快绿色崛起”的最终目标;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动跨越发展、加快绿色崛起”的组织保证。推进“十二五”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发展生态工业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增强内生动力和借力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会议指出,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1%,财政总收入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外贸出口增长1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根据上述目标要求,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态工业,优化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二是着力强化项目建设,增强发展支撑能力。切实加强项目谋划,切实加强招商选资,切实加强项目建设。三是着力建设“秀美乡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秀美乡村”,加快培育中心镇、中心村,加快构建“小县大城”格局。四是着力加强环境保护,构建绿色生态屏障。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促进资源集约利用。五是着力发展民生事业,实现发展成果共享。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公共事业普惠度,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六是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为“绿色崛起”提供有力保障。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周剑敏就做好当前有关工作作了部署:一要狠抓新一年工作的开局,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会要求,迅速开展各项工作,抓早抓紧抓实,为做好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二要抓住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各乡镇、部门,特别是农办、水务、农业等涉农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向上对接联系和资金争取工作,争取有更多的项目资金到我县来;三要认真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做好引导把关,注重对自荐人的资格审查,加强对竞职承诺、创业承诺的审核把关,严肃选风选纪;四要关心群众生活,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五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六要严肃纪律,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
下午,县委召开全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共磐安县委关于制定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县班子全体成员;担任过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县人大、县政协各委(室)负责人;县机关部门和在磐省、市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部分省、市、县党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村党支部成员在各乡镇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