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县妇联针对妇女信访中家庭暴力成为主要内容的现状,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一是妇联干部先学一步。自去年12月,县妇联就组织全体人员利用网络先行自学,再利用周一晚上进行集中学习,并结合工作中的具体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做到学用结合,切实提高妇联干部的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条例》宣传先行一步。的施行对于那些因受家庭暴力之害的上访妇女来说是一个有力的武器,为了让更多的妇女知晓《条例》、利用《条例》进行自我维权,县妇联开展了条例宣传月活动,从2010年12月20日始在磐安电视台开展了为期十天的宣传;免费发放《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读本;在全县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格言征集比赛;组织召开了《条例》施行电视电话会议,县政府、县人大和县政协的分管领导以及各系统机关妇委会主任和乡镇妇联主席参加了会议,进一步贯彻学习和落实省会议精神。三是典型评比先行一步。为配合《条例》的施行,日前,在全县开展平安家庭的评比,共评出平安家庭示范户40户,平安家庭示范村居19个,以进一步弘扬文明、和谐、平等的家庭美德,形成以德治家、以法护家的良好氛围。四是化解矛盾先行一步。坚持防、治、助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家庭暴力机制,畅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的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来访妇女,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加强妇女维权站和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乡镇村综治机构、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协调,提供综合服务,使妇女投诉有门,求助有道,推进平安磐安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