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月12日,全县村委会成员自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全部结束。据统计,全县共有2168人报名参选村委会成员。按照“五类不得和七类不宜”的资格条件要求,经政策宣传和资格审查,共有66人不符合条件取消自荐人资格。
为确保选民“有序竞争,有备参选,有志创业,有德服众”,全面优化干部队伍素质,我县严格加强资格审查,全面开展谈话教育,强化创业责任,切实让当干部从“要我当”转变为“我要当”。一是在选举准备阶段,各乡镇全面开展排查,摸清每个村的“五类人员”情况,建立人员名单台账,落实县乡责任领导,提前将这些人纳入组织视野,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据统计,全县被判处刑罚的193人,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608人,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20人,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1202人,共计2023人。二是在选举过程中,按照重点人员“六必谈”的要求,在自荐人报名前,全面开展有意参选人员谈心谈话。自荐人经资格审查后,由乡镇统一组织进行选前集中教育谈话,并对自己的参选行为、不践诺自愿辞职以及接受相关规定处理等进行宣誓。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县自荐人经培训后自动退出竞选的共80余人。三是对没有进行自荐的选民,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分两种情况,不符合村选举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乡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宣布其当选无效;符合村选举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认定当选有效,但要实行“考察期”制度,通过一段时间考察后不合格的,启动歇职、辞职等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