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9日,好不容易闲置在家的挖掘机承揽了一天作业活,可挖掘机进施工现场时,趁清晨人少之机擅自上路,结果损坏路面被路政部门查处,台费赔个精光还得贴老本,尚湖镇尚湖村周某为自己当初的行为后悔不已。前几天,尚湖镇尚湖村周某好不容易闲置在家的挖掘机承揽了一天的作业活,谈好台班费每小时/130元。在进施工现场作业时,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趁清晨人少之机擅自经过磐(安)新(昌)线尚湖镇尚湖村附近的尚湖二桥桥头上侧接线路段。县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接到举报,立即赶赴现场,经过细致的现场勘验并走访附近工地后,证实系当事人周某某挖土方工程使用的挖掘机,在没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就擅自上路短距离行驶留下的痕迹,给公路路面造成了损坏。路政管理人员当即找到当事人周某某,向其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并明确告知这是违法行为,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当事人周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场向路政管理人员道歉并保证今后要多学习法律法规,不再发生类似侵犯公路的行为。路政管理人员考虑到当事人周某某确实不熟悉公路法律法规,认错态度也很好,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做出了赔偿路损费2000元,免予其他处罚的决定。在此,路政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增强爱路护路意识,省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不必要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