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兴,副主任陈天洪、郭振祥、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赵军锋,副县长陈剑波,县政协副主席陈家庆,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磐安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11年3月8日在县城召开,会期暂定五天。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关于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磐安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关于磐安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1年县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