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朱福林对我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作出批示
肯定成功经验 认真学习借鉴
日前,金华市副市长朱福林就我县县府办报送的《磐安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的主要做法》作出批示:磐安县委、县政府近年来切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从组织领导、规划体系、政策措施、长效体制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休闲养生旅游业,成效非常明显,成功创建了首个生态县,请各县(市、区)加以认真学习借鉴。
近年来,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并制订《生态县建设规划》,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近三年,我县共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6个,创建比例达84%,超额完成国家生态县创建80%的硬性指标。据省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报告,我县连续三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综合指数名列全省前茅。2010年12月16日-17日,经国家环保部国家生态县建设考核组考核,我县生态建设5项基本条件和22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顺利通过首批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率先在全省欠发达县市中成为国家生态县,也是金华市首个国家级生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