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城乡困难群众过好春节,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我县春节前共为困难群众发放春节生活补助136.3098万元。此次春节生活补助共分为两块,一是为5521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春节慰问金71.9508万元,城镇每人200元,农村每人123元;二是为5521名城乡低保对象和413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4.359 万元,城镇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100元,三属、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建国前老党员、农村老游击队员每人180元。生活补助和春节慰问金由县民政局通过信用社直接发放至各类对象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