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吕艳君 女 1969年出生 大学本科文化
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站长 执法大队大队长 农艺师
联产承包制以后,面对成千上万以农户为单位的生产经营,如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成了一个大课题,吕艳君就一直奋斗在这一领域。
2005年,万苍乡发生较大面积的因为施用化学肥料产生的肥害,时任县农业行政执行大队副大队长的吕艳君主动请缨,当天深入全县各农资经营店进行调查,了解到全县从龙游飞雁化工有限公司进货304.7吨过磷酸钙,已有197.7吨销售到农户手中,当即会同工商部门查封了14批107吨过磷酸钙,并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农民,收回肥料149.544吨,有效地控制了肥害进一步发生。经过调查,此次共计发生肥害面积611亩,为挽回农民损失,吕艳君和同事们积极与龙游飞雁化工有限公司沟通谈判,经过努力,最终达成协议,由厂家一次性补偿农户损失18.6万元。
在农业执法大队,像这样的事例几乎年年都要碰到,吕艳君总是及时奔赴一线调查取证、妥善处理。
去年5月17日,正在杭州开会的吕艳君接到玉山镇农技人员电话,说马塘村有6户农户种植“中浙优8号”成秧率差。刚从杭州赶回的她就根据同事们的调查认定,书面答复了相关农户。谁知农户对此表示不满。第二天,吕艳君来到马塘村当事人的秧田,指着隔壁的一丘田,对当事人说,同样的种子这丘为什么就很好,说明种子不可能有问题,况且全县供应“中浙优8号”1288.5公斤,分布于10个乡镇,其中玉山镇就有440公斤,除马塘有反映外,其它地方都没反映,而且种子经质量检测,指标都是合格的,如此说理,让人不得不信服。随后,吕艳君建议当事人改种大豆或调秧苗,以尽量减少损失。
多年来,吕艳君查处了大量的农业违法案件,共为农民挽回损失200余万元。2009年,县农业行政执行大队荣获省农业行政绩效考核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