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文镇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针对农村公共事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等特点,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各村建立村公共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新的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体制。
村公共服务中心配备5名职数,中心正副主任由村(居)书记、主任兼任,下设综合治理协调员、社会事务管理员、报帐员。中心的主要职责有做好本村的人口户籍、社会治安、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维稳综治、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民政救济、劳动就业、文体活动以及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支持配合村(居)委会依法自治,协助村两委处理各项社区(村)公共事务。
村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的设立旨在实现基层自治和公共事务的相对分离、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由政府统筹基层村公共事务的管理,强化村(居)委会的自治职能。村服务中心将承担为村民的公共服务工作;村(居)委会则回归自治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村(居)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加强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更好的有利农村政务与事务的整合。
服务中心建立能保证村公共事业服务的延续性、稳定性,不再受换届选举等其他因素影响。例如,以往村报帐员的任免由村里说了算,村两委换届随意更换报帐员。从实际情况看,报帐员一般身兼数职,责任和权力都不小,随时可能被撤换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镇党委明确服务中心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解聘或撤换,村服务中心人员的任免和调换由村两委集体推荐,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聘用,并接受镇、村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给予调整。通过这种体制创新,更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安文镇已完成对村公共服务中心人员的聘任,完成各个村村公共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