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4时开始,我县一些市民听信谣言,市场上出现了抢购食盐现象。为此,县政府当晚就组织经贸、工商、物价、供销社、盐务管理局等单位召开紧急会议,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坚决制止抢购现象。会后,县物价局、工商局、盐务管理局连夜向社会发出公告,特别是对食盐批发商、零售商提出了要求:食盐批发商日供应量按照平时采购量供应,批发商必须如数批发给零售企业;为维护秩序、保证供应,食盐零售暂时实行限量销售,每人限售1-2包;严禁不具备经营资格人员销售食盐;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严禁擅自涨价,囤积居奇;批发商、零售商必须公开销售,不得惜售或私下买卖。违反上述规定的,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食盐经营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又讯 17日,县物价局联合工商局,专门组织人员,深入县城各商家及各主要乡镇进行宣传解释,消除群众恐慌心理。期间,接受群众价格举报8件,经查实认定2起,对食盐零售商周某、叶某抬高价格销售食盐的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并责令其清退多收价款。通过一系列努力,目前,我县群众恐慌情绪逐渐消除,食盐供应已趋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