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烟草流行,最大限度减少因烟草流行带来的疾病负担,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无烟、健康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全面禁烟。
4月30日前,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禁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禁烟工作任务,制定禁烟管理方案,划定禁烟区域,了解单位人员吸烟状况,设立禁烟警示牌和设施。同时,全面开展禁烟动员和知识培训,让医务人员掌握一定禁烟技能和知识,增强自身的戒烟意志和毅力,以身作则,率先戒烟,起到良好的表率和示范带头作用,并为群众提供戒烟咨询和指导。5月1日起,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各类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或指定吸烟处,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牌,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识,并主动向患者提供戒烟健康处方,劝阻吸烟者,禁止使用香烟接待宾客。10月1日起,卫生系统各单位全面实施禁烟,任何人员不得在医疗机构内吸烟;各医疗卫生单位室内不得设置吸烟处,有醒目的禁烟标识,确保年底卫生系统各单位成为无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