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我县近日就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不断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排查制度,加强楼梯走道和学生离返校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确保学生财产和生命安全。
据了解,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的具体做法有:寄宿学生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外出借宿(包括教师及亲朋好友家);寄宿制学校的通读生不得回校参加晚自修;寄宿学生在校期间(含留校的双休日、晚自修后)未经请假一律不得离开学校外出,请假手续需经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或值班领导)两人同意;寄宿制学校的学生进出校门一律实行登记及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发现未归寝学生,要立即上报、组织查找并及时报案,对学生宿舍区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确保住校生安全;寄宿制学校应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素质,要定期检查技防和物防设备,确保人防、技防、物防落到实处;寄宿制学校党政一把手要密切关注教师的思想动态和人格特质(包括八小时以外),建立一套教师心理健康的预防和跟踪机制;寄宿制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通报、研究安全情况,部署、调整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