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患病远道求医难的局面,避免异地求医的盲目性,异地重复检查费用、外出求医的交通费、食宿费、家属陪护费、误工费以及在外逗留期间的额外开销,从今年起我县调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将县内住院邀请专家会诊费用和县内住院远程会诊费用列入住院报销范围。政策规定“县内住院邀请省级专家会诊费用限额2000元、市级专家会诊费用限额1000元列入报销,县内住院远程会诊费用列入住院费用报销范围”。
截止目前,共有28人本来需要转省市医院住院治疗的新农合参合人员通过邀请省市专家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得到了及时治疗,方便并减轻了参合人员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