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决定设立“政府质量奖”,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质量强县发展战略,引导、激励广大企业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政府质量奖”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具有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企业或组织。该奖项根据国家发布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标准评审,并遵循科学、公开、公正、公平和好中择优原则,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2家。对获得“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由县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奖励金额为每个企业或组织15万元。
“政府质量奖”的设立,将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我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和实现卓越经营绩效,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在全社会形成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