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事实证明电椅会给人造成很大痛苦。用电椅处决犯人的时候,犯人的头部被布蒙上,坐进一个圈椅,手脚都被皮带捆住,电线固定在头部和脚踝,在执行死刑的一刻,行刑人拉下电闸,2200伏的强大电流通过犯人的身体,内脏器官被烧焦,有时还会引起犯人大小便失禁和吐血。电椅执行还会发生意外。1947年,路易斯安那州就发生过这样的事。行刑者合上电闸后,犯人没有死亡。操作员把电流加到最大,犯人还是在痛苦地挣扎。结果,这次死刑终于停止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