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县日前出台《磐安县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确定每月15日为农村“卫生保洁日”。
据了解,为了做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我县成立了农村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对农村环境卫生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并实行县管乡镇、乡镇管村。要求各乡镇健全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抓好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垃圾收集、清运等保洁机制的建立和正常运行,确保乡道、村道沿线和集镇街道、村内主要道路、池塘、河道、沟渠、菜园、山塘水库、垃圾中转站及其周围,以及省道、县道、高速公路连接线等区域整洁干净,无乱丢乱扔现象、无卫生死角;在每月15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每月对各村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结果公开,作为年终补助经费发放的主要依据。各村要配足配好保洁设施和保洁员,并建立对村保洁员工作的考核机制,确保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据悉,县财政每年将安排约400万元资金,对各乡镇、村的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以奖代补。农村的补助和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日常保洁、环卫设施维护、专项整治、环保宣传等;乡镇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清运补助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经费开支。同时,鼓励新城区、工业园区、建制镇建立基层环卫所,政府将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