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与环境统计工作的顺利衔接,奠定“十二五”环境统计和污染减排工作基础,同时保证“十一五”后期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减排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发[2010]142号文件及省厅、金华市局文件精神,县环保局自2011年1月初全面启动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并以“动态调整、重点调查、总体核算”为基本原则,对县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城区和镇区内的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机动车污染源;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农业源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逐一登门调查,全面系统地查清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目前,该项工作已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