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的数据显示:在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7826人,占50.28%;女性人口为86839人,占49.7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14。为了使性别比更加趋于合理,县卫生局日前决定加强卫生系统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县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特别是产科单位与提供B超检查、中止妊娠服务的单位必须加强对B超和妇产科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督查,落实奖惩措施,做到“制度到岗、责任到位、奖罚到人”。同时,要求各医疗单位B超室建立孕产妇B超检查工作制度,门口悬挂“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警示牌。对前来做B超的孕产妇单独建立登记簿,核对检查对象的居民身份证与本人身份,并登记详细地址及生育情况。如果发现计划外怀孕对象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
县卫生局还要求各医疗单位做到凭证流引产、凭证取环。计划内怀孕对象需终止妊娠的,须有县人口计生局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证明》和居民身份证;计划外怀孕对象需终止妊娠的,须有户口所在地人口计生局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证明》或《未婚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各医疗单位妇产科必须建立专门的终止妊娠对象登记簿,核对孕产妇的居民身份证与本人身份,登记详细地址及生育情况。一旦发现计划外怀孕对象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