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73年《战争权力法》意在限制美国总统未经国会批准发动战争。根据这一法律,只有当美国领土、财产或军队遭到攻击而出现全国紧急状态时,总统才能派军队到海外实施军事行动。该法案规定,在美军进入“战争行动”或即将进入有明确指向的“战争行动”局势之时,总统均需向国会做出报告,其战争行动必须得到国会批准。该法要求总统必须在48小时内向国会通报向海外派军参加军事行动情况。在国会没有批准相关军事行动或宣战的情形下,美军在海外行动时间不得超过60天,另有30天撤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