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县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对位于新兴街的国星塑光有限公司依法采取了强制腾空和拆除措施。
国星塑光有限公司是新兴街区块拆迁改造征收企业,该企业于2009年7月31日与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2010年4月8日前腾空搬迁厂房并交付拆除。虽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但业主以种种借口一而再再而三拖延未完成搬迁。去年12月30日,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今年1月28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业主承诺在6月20日前完成搬迁腾空交付拆迁。但业主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按协议要求完成搬迁。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6月23日,县法院执行立案后多次做业主思想工作,业主仍未全部履行。为此,县人民法院于6月28日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决定对该企业依法强制执行。
编后语:新兴街区块拆迁改造是我县推进城市化的一个重要工程,得到了广大征迁户的响应和支持,只有大家都心中有大局,我们各项事业的发展才能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