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海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是一贯的,也是鲜明的。上世纪80年代,中国就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中国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和平协商共同解决这一原则立场,源自中国的时代观。基于和平、发展是当今时代两大主题的判断,邓小平开创了改革开放伟业。牢牢把握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中国坚定不移地走在和平发展道路上。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不仅壮大了中国的综合国力,同时也让中国人的心胸更加开阔、处理复杂问题时更有耐心,“睦邻、安邻、富邻”周边外交政策已经成为中国外交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2年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之所以是一个好文件,首先是因为中国和东盟成员国强烈意识到,解决南海问题需要和平、友好与和谐的环境,需要为解决分歧和争议创造有利条件。各方在文件中明确承诺,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探讨建立信任的途径。近10年来,中国积极推进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后续行动进程,力争尽早取得实质性进展。遗憾的是,个别国家并未对此予以配合。
巴厘岛会议前,东盟个别国家竭力推动搞出一个“有约束力的南海行为准则”,甚至通过媒体放风“希望在美国和日本等国的合作下解决该问题”。姑且不去评论这一倡议的初衷,在目前的南海问题氛围下,如此“强力推动之举”有现实基础吗?联系到个别国家试图推动南海问题国际化来对中国施压,我们有理由提出这样的问题:所谓“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真意何在?是不是要在约束中国的同时,放开自己的手脚?不成熟的“行为准则”会不会无法产生“约束力”,反而使局势变得更加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