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县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每月一次的“三基”理论考试。
为确保考试取得实效,县第二人民医院将考试结果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工资发放和工作调动的依据。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扣除4%的绩效考核工资;50分以下扣除8%的绩效考核工资;考试作弊的,扣除10%的绩效考核工资。全年累计三次以上不及格的,扣除其本年度绩效考核工资的30%;全年累计六次以上不及格的,扣除其本年度绩效考核工资的60%,并按技术职务低聘一级的工资处理。同时,对考试成绩优秀者进行奖励。月考试学科成绩第一名的,奖励100元;年度平均成绩列学科前三名的,各给予1200、800、4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