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 群众受益
我县为20万人民办理重大自然灾害责任保险
日前,县民政局受县政府委托,与中国人保财险磐安支公司签订合同,安排专项资金31万多元,为我县户籍的20多万群众集中办理了重大自然灾害责任保险。保险期内如发生暴风、暴雨、龙卷风、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崩塌、地面下陷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残废事故的,中国人保财险磐安支公司将依约定进行赔付。
由于我县濒临东南沿海,台风和急流性天气发生机率高,同时我县又地处山区地质灾害多发地带,台风、洪水、泥石流、雷击等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极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严重影响我县群众的安居乐业。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成了我县建设“平安磐安”的盲点。
在今年的人代会上,县人大代表张阳仁领衔10多位代表就如何应对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提出了建议。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采纳人大代表的建议,进行多方调研,通过征求意见和研究讨论,决定借鉴我省景宁等地做法,由县财政出资为全县20万人民的平安“投保”,构筑和完善全县人民生命保障体系。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要求,是我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县委、县政府以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体现在改善民生上,为全县20万人民办理重大自然灾害责任保险这一举措的有效实施,更是我县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