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双溪乡党委、政府专门召开各村书记主任会议,通报了前段时间乡代理记帐中心,对全乡17个行政村的村级招待费进行检查的结果,重点指出了村与村之间不平衡,有些村开支大手大脚,存在宴请招待现象突出的问题。
村级招待费支出问题是村民关注的热点,过去,双溪乡部分村由于招待费问题比较突出,村民意见较大,影响了干群关系和农村稳定。为此,为确保村级招待费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最近乡党委、政府专门召开数次乡班子会研究讨论如何加强村级招待费管理问题,创新举措严格规范村级招待费支出,出台双溪乡村级招待费管理办法。
对各村招待费支出严格实行联审制,在原先招待费支出具体费用由村支书、村主任、村理财小组联合审批的基础上,今年又规定招待费支出必须由驻村干部审核,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财务制度报销。实施村级招待费限额制。原则上规定村级接待费为“零”,村干部出差采取实行限额制,超过标准不予审核报销。村干部到县有关部门及乡镇机关联系工作,不得租用出租车,不得用公款宴请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及进行其他消费活动。完善督查管理机制。成立由乡纪委成员组成村级招待费监督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各村的招待费开支情况进行审核,对招待费超过限额规定的行政村,要求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负责向相关责任人追回,若不能追回的,则由社长自负,并取消其单位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年度评选先进资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里所有的费用开支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小组审核后,每月在村公开栏上逐笔进行张榜公布,公开时间不少于1 5天,对于村民有疑问的费用,村两委要及时给予答复,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