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是鱼类繁殖生长的关键季节,同时也是非法电力捕鱼的高发时期。7日29日,县渔政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双溪乡史姆村有人溪里非法电鱼。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对史姆村傅某、王庄村的应某作出1000元的处理,并将该电瓶没收。
据了解,双溪乡为发展生态乡村游,制定出台了溪鱼保护管理办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保护范围内以电、毒、炸、网等各种方式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及夜间垂钓活动。违者处以1000元——3000元处理并没收其工具。管理办法对溪鱼保护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经查实的举报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