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总工会紧贴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找准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制度和机制,拓展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内容和功能,形成了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为重点、以补充提供社会服务产品为特色的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宁波模式”。
创建和谐企业 , 促进社会稳定
2010年年9月,宁波市被中央和浙江省委确定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市总是全市社会管理创新12个项目中的牵头单位之一。宁波市总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协同作用。
企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是宁波市总工会顺应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开拓性工作。2007年,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基础上,宁波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立足企业劳动关系这个基础,推动构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企业。
成立五级组织机构: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33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劳动、经委、环保、工商、安监、工商联、司法和总工会8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创建工作办公室,集中在市总工会合署办公。
建立五类评价体系:2008年,宁波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宁波市和谐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设置了企业发展、劳动关系、环境关系、社会关系、企业文化五大类37项指标,涵盖了企业和谐与社会和谐的主要内容。
落实五大激励措施:宁波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和谐企业创建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明确和谐企业在评先评优、资金奖励、年检审核、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等五个方面的激励措施,把和谐企业作为授予市级荣誉称号的必要条件、作为相关部门进行资质评定的重要依据、作为企业负责人政治安排和荣誉称号的基本条件。
目前,宁波全市已有52431家企业开展了和谐企业创建,占全市已建工会企业总数的90%,其中3709家企业被评为镇乡级以上和谐企业。通过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企业经营管理同步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同步加强、职工队伍稳定与社会政治稳定同时好转、企业进步与职工共享发展成果同步实现。
协调劳动矛盾 , 化解社会风险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晴雨表”,协调劳动矛盾是化解社会风险的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机组成部分。宁波市总坚持把化解劳动争议放到大局中去谋划,从2009年3月开始,市总工会在北仑区开展了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的试点,形成“党政领导、工会牵头、部门参与、各方配合”的社会化劳动争议联合调解新格局。
宁波在全大市推开“北仑经验”,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联合调解中心全部挂牌运作。各地积极配套建设乡镇(街道)联合调解分中心,全市152个乡镇(街道)都已建立了联合调解中心或调解组织,2387个村(社区)、8976家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形成了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的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四级网络。一些县(市)区实现了劳动争议调解小的不出企业,一般的不出村(社区),大的不出乡镇(街道),较大的不出县(市)区,真正使劳动关系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建立并有效运行,直接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宁波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呈现“两提高、三下降”的良好态势:职工劳动争议首选调解和调解成功率分别提高60%和52%,调解成功率达到96%;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信访人次、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分别下降48.5%、50%以上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