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任分工
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工作,尽快研究细化实施方案,组织发展改革、监察、国土、环保、建设、水利、农业、工商、体育、林业、旅游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工作组,对本地区高尔夫球场项目进行逐一核查,对违规球场依法进行处理。清理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地方政府要将本地区所有球场名单及违规球场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并于2011年6月底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高尔夫球场建设规范发展的意见,在意见公布之前,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一律不得擅自批准和开工建设高尔夫球场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
监察 部
国土 资源 部
环境 保护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 部
农业 部
工商 总局
体育 总局
林业 局
旅游 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