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群众礼让、文明、安全、模范、自律的交通行为,促进我县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县新闻传媒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评选活动。
您可以在以下列举的32项不文明交通行为中选择10项您所认为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也可列举其它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通过信函、网络、短信的方式进行投票。我们将在全部有效选票中,抽出50名“幸运参与奖”,给予物质奖励。
一、投票时间:9月1日至9月20日
二、投票方法:
1.信函投票:市民可在磐安报上剪下表格(在序号上打√),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交至交警大队综合股,各单位也可复制选票组织人员进行评选。2.网络投票:市民可登陆磐安宣传网http://paxc.gov.cn/直接进行评选。3.短信投票:移动手机用户请编辑序号到短信平台号码10657310931212,电信用户编辑序号到106592938进行投票。
32项不文明交通行为
姓名 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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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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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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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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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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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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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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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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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随意变更车道和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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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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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吃东西边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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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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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开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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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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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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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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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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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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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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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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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堵车,见缝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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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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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乱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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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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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不打转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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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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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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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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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不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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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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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拖鞋、高跟鞋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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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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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强占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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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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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车不打近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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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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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互相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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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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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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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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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摩托车不停放在人行道停车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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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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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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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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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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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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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启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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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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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乱穿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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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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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打手机、发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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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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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摆摊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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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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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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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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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车外抛洒物品、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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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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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鸣喇叭驱散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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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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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吸烟、吃东西、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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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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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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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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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在主干道上乱停占道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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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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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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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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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转弯时不伸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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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不文明交通行为:
县文明办 县交警大队 县新闻传媒中心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