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布
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居首位
9月1日至9月20日,县文明办联合县交警大队、县新闻传媒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评选活动。市民通过信函投票、网上投票、短信投票方式积极参与评选,最终产生了我县“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其中位列榜首的是“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
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依次是: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会车不打近光灯,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向车外抛洒物品、吐痰,车辆乱停放,一遇堵车见缝插车,出租车随意变更车道和掉头,乱鸣喇叭驱散行人,强行超车,出租车在主干道上乱停占道载人。
有关部门表示,对这次评选出的“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将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教育,大力开展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