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本人申请、乡镇推荐和县妇联、县环保局审核认定,黄新军等200户家庭近日被授予县“绿色家庭”荣誉称号。
近年来,县妇联充分发挥联系妇女和家庭的优势,与县环保局联合深化“绿色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树立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自觉参与到国家生态县和“秀美乡村、和谐家园”建设当中。据了解,2010、2011两年,我县已有400户家庭被授予县“绿色家庭”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