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兴,副主任陈天洪、郭振祥、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陈蕾妍,县政协副主席陈家庆,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经投票表决,决定任命楼晓宁、应跃成、徐妙芳为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任命李强为磐安县公安局局长,免去傅建军磐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蒋凌军为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