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发展创新业 绿色崛起谱新篇
中国共产党磐安县第九次代表大会昨隆重开幕
蔡国春发来贺电 周剑敏作工作报告 陈蕾妍主持会议
昨日,中国共产党磐安县第九次代表大会在县影剧院隆重开幕。出席大会的228名党代表肩负全县人民的重托,为我县全力推进“十二五”发展、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而群策群力、建言献策。
开幕大会由大会执行主席陈蕾妍主持。
大会执行主席周剑敏、陈蕾妍、黄福良、周红德、陈国标、赵军锋、潘革盈、郑公民、李强、史兴、张瑞晋、陈剑波、陈知凑、陈亚琳、陈远志、龚英明、蔡兴洪在主席台就座。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郭振祥、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卢关荣、陈海明、潘丽霞、李小亚、楼晓宁、徐妙芳、陈家庆、任召放、郑启洪、蒋秋良、张文明、陈新森、周丽水、卢金彪、陈平、张卫芳、蒋凌军、卢海浪、杨文秀、孔宝华、陈鸿珠、杨北京、申屠复亮、张方荣、马志华、周义妹、申屠珍。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国春发来贺电,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表示诚挚的问候,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市纪委常委常爱平出席开幕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
周剑敏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磐安县第八届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县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磐安发展史上很不寻常、充满挑战的五年,也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城乡面貌变化明显、民生事业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得益较多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在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和谐磐安、幸福磐安”的目标,以“推动跨越发展,加快绿色崛起”为主线,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战略,团结和带领全县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奋勇拼搏、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县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十二五”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指出,回顾过去五年的发展历程,我们在复杂困难的环境下克难攻坚、奋力赶超,取得了好于预期的发展成果,有五个方面的体会值得总结。第一,必须始终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积极探索符合磐安县情的发展道路;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第三,必须始终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努力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建共享;第四,必须始终坚持以克难攻坚为抓手,全力破解发展中遇到的各类困难问题;第五,必须始终坚持以党的领导为保证,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报告指出,今后五年,是磐安加快追赶的黄金期、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和民生事业的提升期,也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今后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围绕“建设生态经济区,打造休闲养生城”两个载体,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三大战略,加速经济转型,加快城乡融合,提升民生水平,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党建保障,致力建设“品质山城、秀美乡村、幸福磐安”,基本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乡统筹更趋协调,生态文明深入推进,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城乡社会更趋和谐。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今后五年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优化发展生态工业,集约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城乡统筹步伐,着力构建融合发展格局,打造品质山城,培育中心集镇,建设秀美乡村,推进项目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促进资源集约利用;着力改善民生条件,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充分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现代文化产业;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强化源头治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报告对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建设作出部署:一要实施思想引导工程,激发加快赶超的精神动力;二要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打造干事创业的优秀团队;三要实施作风提升工程,树立亲民务实的良好形象;四要实施拒腐防变工程,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报告指出,推动磐安新一轮发展的冲锋号角已经吹响,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凝神聚力、奋勇拼搏,为加快建设“品质山城、秀美乡村、幸福磐安”,基本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列席大会的有:原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县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党员负责人,省、市党代表,驻磐部队党员负责人;不是代表的八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县机关部门党员正职、党组织关系不在磐安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及部分县机关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邀请参加大会的有:部分现任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原任、现任和拟任的副县级以上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享受副县级以上政治生活待遇的在职党员干部和先进模范人物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