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山镇党委政府联合玉山派出所,对玉山镇个别村的村民因非正当私利受到阻止而对村干部进行打击报复的恶劣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2011年12月12日,玉山镇向头村村民周某因违章建房被村干部阻止后,其妻姚某继续找主要村干部理论,在主要村干部不在家的情况下,与其家属发生争执,继而殴打其家属单某。2011年12月31日,玉山镇珍溪村村民潘某与妻子胡某,因其家违章建造厕所被村干部拆除后,多次到村主要干部家中闹事,并穿戴白衣白帽、手持香火到村主要干部家门口进行诅咒,影响极其恶劣。
情况发生后,玉山派出所非常重视,在迅速了解案情、事实认定清楚的基础上,及时对殴打他人的姚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对侮辱他人的潘某及其妻子胡某各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