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想到,现在安装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不收费了,还能免费享受技术维护服务。”日前,在县国税局办税大厅,一位新办企业会计拿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后连声称赞。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近日,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在此之前,纳税人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产生的费用只允许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税额,而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则不得抵减。”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的一位干部说,“纳税人购买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等的费用是1500元左右,每年支付的技术维护费为400元,据测算,全县每年累计可减免费用达8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