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医疗机构使用中的消毒液浓度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抽检了120家/次,其中2家/次使用中的消毒液浓度不合格,合格率达98.33%。
通过这次抽检,进一步加强了医疗机构对消毒管理的责任意识,规范了医疗机构消毒液配制、更换、使用等过程,提高了医疗机构的消毒管理水平。
下一步,县卫生监督所将会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本次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医疗机构择机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仍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