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最近决定:从4月1日起,撤消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结核病定点门诊;确定县人民医院为我县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负责全县结核病人门诊与住院诊治工作。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凡发现确诊或疑似肺结核病患者,除急诊处置外统一归口转诊至县人民医院,不得截留诊治。
县卫生局要求县人民医院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结核病诊治组织机构和诊疗技术小组,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县疾控中心要认真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经费预算及使用、免费抗结核药品供应、项目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结核病控制项目业务指导、检查和督导,定期向项目办汇报结控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追踪、访视,以及大众结核病防治知识宣教等工作。(陶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