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我县召开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推进会。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剑敏在会上要求,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副书记、县长陈蕾妍主持会议。县领导陈国标、吕海深、徐妙芳、张卫芳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国标宣读了2011年度生态县建设考核优胜单位和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2012年度乡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尖山镇、双峰乡、农业局作了交流发言。
周剑敏在讲话中指出,要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的责任感。过去的一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富有成效的一年。一年来,我们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去年,我县被国家环保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县,并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
周剑敏强调,全面开展环境整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要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以良好的生态环境造福百姓。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要综合运用标准引导、准入把关、政策促动等手段,强化环境经济政策的杠杆调节功能,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牢固树立生态理念。要加强生态文化宣传与教育,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引导人与自然和谐理念逐步渗入社会各领域。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环境监管、治理和监督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与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保障。
陈蕾妍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做好当前工作特别是“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统一思想,转变作风,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各单位要以项目为抓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政为民、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抓实干,破难攻坚,用实际行动支持、投身全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全县社会安全和谐稳定,我县的旅游旺季已经来临,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县内外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训,突出抓好汛期安全、交通安全、旅游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和监管,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