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县卫生局获悉,为切实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我县决定开展第四轮参合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根据前三轮参合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对第四轮参合人员健康体检对象、频次和项目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体检对象和频次为:参合人员健康体检两年一轮,中小学生、儿童及60岁以上老人为主要体检对象,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80%以上。其他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体检一次。其中,常规体检项目有:内科、外科、血常规、空腹血糖、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B超(肝、胆)、心电图;重点人群体检项目分别为:60岁以上老人在常规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血脂(血清甘油三酯和总胆固醇)、肾功能(血清肌酐、血清尿素氮和尿酸),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0—6岁儿童按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在校中小学生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另外,从今年起,参合人员健康体检经费标准分三个档次: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50元;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每年一次15元;其他人群每两年一次30元。
体检工作程序分制订计划、确定体检单位、送达体检通知、实施体检、结果反馈、费用结算六个环节。健康体检由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人员动员,各定点体检单位负责体格检查。体检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各定点体检单位在每个季度末向县合作医疗办报送体检报表和结算单,县合作医疗办审核后报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核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