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偷动作奇快,我们夫妻两个在场还是没能发现他动了手脚。”一位被小偷用假烟偷换了真烟而来法院领取罪犯退回的赃款的商店业主这样说。
安徽人张某专门挑农村商店,用假装购买中华香烟的方法,诱使店主拿出真品香烟,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假中华香烟乘人不备迅速偷换掉真品中华香烟。2011年7月至9月间,张某伙同他人流窜于缙云、磐安两地,用上述假烟换真烟的办法盗窃作案35起,盗得香烟56.3条,涉案价值23646元。
5月8日,县人民法院刑庭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其同案犯也受到了相应的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