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新闻网
浙新办[2006]51号 浙ICP备07000304号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在线投稿
首 页|新闻中心|专题报道|民声在线|磐安视频|磐安旅游|理论园地|海螺评论|大盘山文学|生活频道|政务公告|磐安摄影|浙江网联
   您当前的位置 :磐安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正文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加强网络治理是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责
www.panews.cn 磐安新闻网 来源: 光明网  2012-06-09 14:46

  世界各国如何管理互联网信息①

  编者按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与支持。但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虚假信息泛滥、不法行为丛生等问题,侵犯了人们的合法权益,带来种种社会问题。近年来,世界各国纷纷出台互联网信息管理法律法规,探索对互联网信息的依法管理。本系列报道将通过介绍国外治理互联网信息的经验和做法,为我国互联网信息治理提供借鉴与参考。

  最大限度地保护网络参与者的权益,维护网络的正常秩序,使网络不断造福于人类,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责。

  从国际社会来看,政府围绕互联网的治理,除了运用一些必要的行政手段外,更多地要用法律手段加强治理。据有关机构对世界42个国家的调查表明,大约30%的国家正在制定有关互联网的法规,而70%的国家在修改原有的法规以适应互联网的发展。

  第一,在围绕网络安全和网络犯罪方面,主要通过新的立法予以保障。如美、英、法、德、日等在立法中规定,凡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主张恐怖主义,利用网络贩毒等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涉及色情、欺诈、教唆和诱导犯罪,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和个人隐私等,规定了具体处罚措施。与此相联系,各国纷纷出台了治理垃圾邮件的相关法律。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先后颁布了《反垃圾邮件法》;欧盟颁布了《隐私和电信指令》,重点打击垃圾信息。

  在加强网络安全和打击网络犯罪方面,还通过立法,进一步规定网络服务商的法律责任。德国《多媒体法》、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互联网审查法》以及新加坡《互联网操作规则》等,都以专门篇幅对网络服务商的责任、义务作出具体规定。而美国、英国、日本、欧盟、法国等国虽然没有对此进行专门立法,但相关的规定在一般性互联网法律中都有体现。德国还要求服务商不得链接或在搜索引擎中出现法律禁止的网站,违者最高罚款1.5万欧元。

  第二,在运用法律加强互联网的治理中,各国都加大了执法力度。目前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成立了防范计算机和互联网犯罪的专门机构,以法律形式授权警察和安全部门秘密监控网站和电子邮件。还有很多国家成立了打击网络犯罪的专门机构,如印度、韩国、意大利等国家警察部门都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调查和打击网络犯罪。

  第三,通过法治的途径,保障公民的网络参与权和个人隐私权。比如美国,一方面强调言论自由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并将这一原则运用于网络;另一方面,还对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通过立法加以规定,确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准则,这在一定意义上,为公民的网络参与奠定了法治基础。与此同时,许多国家都把网络时代保护个人隐私权放在突出位置。如美、英、日、德、俄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制定了专门的信息数据保护法。德国规定联邦检查机构拥有对数据保护的控制权,并规定可以将数据转移给公共部门的具体条件。

  第四,注重网络参与者的自律行为,是多数国家进行网络治理的重要举措。以美国为例,一方面美国宪法规定公民的言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但同时,又对言论自由有多达18种限制,如没有引发危害公众秩序导致暴乱的言论自由;没有扰乱学校安静上课的言论自由;没有造谣生非的言论自由;没有妨害他人权利的言论自由;不能以言论自由或集会自由妨害城市交通或违犯交通规则;没有辱骂他人因而招惹冲突的言论自由;没有说下流脏话的自由;黄色书刊不在言论自由权保障之列;诈欺不实的商业广告不受言论自由的保障;毁谤性言论不受保障等。实际上,这些对公民表达行为的上述种种限制,客观上为网络参与者的自律行为,提供了细致的法律依据。

  第五,在网络治理中,政府必须担当起重要职责。作为网络治理的主体,政府主要是通过法律授权,并制定和落实法律的相关制度,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这方面,目前世界普遍流行的做法包括:一是建立网络参与的登记注册制。要求服务商在从事相关服务时到政府主管机关指定的部门进行真实资料登记,以此明确和强化网络从业者的法律和网络安全责任,如新加坡、韩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二是实名制。即以真实姓名或资料使用互联网,促进用户自我约束及问责。目前,一些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实行了网络实名制,但有的是政府行为,有的是服务商为降低风险的自发行为。三是许可制。以审查许可的方式,对一些重要网络内容或重点从业者和用户进行某种审查。四是分级制。主要是根据一定标准,对网络内容进行分级,以便于网络用户选择合适的网络信息,主要是保护未成年人。五是举报投诉制。主要是发挥社会力量,加强对网络的监督和规范。

 
作者:       编辑: 陈兆贤   孔海燕   初审: 陈兆贤   终审: 杨国棋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更多>>>
新闻导读 更多>>>
·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十九届五中全会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 看着看着就哭了,这里的每一个瞬间都刻骨铭心
· 联播+丨践行多边主义 习近平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 习主席“四新”建议新在哪儿?
· 为“重要窗口”添最靓风景——鄞州奋力推进全域全面高质量发展纪事
· 龙游充分挖掘乡村生态潜力 变“输血”为“造血”:老廖的奔富“三部曲”
· 一战结束百年 美欧关系再临考验
· 美国宣布重启对伊朗能源和银行等领域制裁
· 4年来首次 俄宣布制裁乌克兰数百个人、实体
· 第63届贝尔格莱德国际书展开幕
· 土耳其将在叙利亚境内展开新一轮军事行动
· 叙利亚局势四方峰会呼吁在叙全面停火
· 推进儿童之家建设
· 在建设“重要窗口”中彰显更大担当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熊建平来磐开展“三服务”活动
· 金艳调研应急管理工作时要求 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提高应急实战水平
· 牢记总书记嘱托 建设重要窗口┃穷山村成为旅游村 ——从灵江源村的蝶变感悟“两山”理念的真理力量
· 决战决胜 奋斗有我·优秀“磐管家”┃施凯强:用心用情“三服务” 做好企业贴心人
· 确保高水平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少”
· 加压奋进 磐安2019
·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 【特刊】和美乡村 身心两安
· 【专题】“一把手”谈乡村振兴
· 【专题】第十二届中国·磐安中药材博览会
· 【专题】我们这样抓落实
· 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
· 【专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 扫黑除恶
磐安县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浙新办[2006]51号 浙ICP备07000304号 广告许可证33072740000002
磐安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磐安新闻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