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卫所办得不错
县财政奖励70万元
根据各乡镇环卫所的环境卫生管理运行情况,近日,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财政局,向7个乡镇基层环卫所拨付开办奖励资金70万元,每个基层环卫所各10万元。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县委县政府去年专门颁发【2011】33号文件,鼓励建制镇、新城区、工业园区建立基层环卫所。截至日前,全县已建立新渥、尖山、新城区、尚湖、玉山、大盘、方前等7个乡镇基层环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