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提高停车位周转效率,防止公共停车位出现私有化现象,使公共资源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县有关部门决定,从9月份(具体时间另定)开始,对县城主商业区部分街道公共停车位实行有偿服务试点,收费试点街道包括海螺街、中街等。收费标准将在征求公众意见后由县物价局核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