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运行更加阳光服务群众更加有力
磐安推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
“真的没想到,过去要等一个月才能办妥的出口退税审批,现在仅用了15天。”日前,在磐安县国税局办税大厅,金华广鸿礼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拿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后连声称赞。这是该县实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后,机关部门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间所带来的新变化之一。
2003年以来,磐安县大力实施“阳光权力工程”,在全省率先推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实际情况看还存在如行政审批一把手“一支笔”、制度执行出现“松动”等问题,近年来个别单位一把手腐败问题依然时有发生。今年,磐安县全面推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在内容上,增加了行政审批事项,形成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五个不直接分管;在范围上,变政府部门为所有党政机关及社会团体,实行全县覆盖。在程序上,按照“一项权力建立一项制度、规范一项流程”的要求,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制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此次磐安变“四个不直接分管”为“五个不直接分管”,不仅突出了一把手由“操作员”向“监督员”、副职由“服从者”向“操盘手”的职能转变,进一步体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工作要求,而且还在权力下放中充分考虑方便群众的要求,特别新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得以提速,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磐安县委书记周剑敏说,今年机关部门换届,对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机制进行深化,更显必要。
该县教育局作为原来“四个不直接分管”的第一批试点单位,这一机制已运行10年。“从实施的效果看,既充分调动了副职及其他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减轻了我很多压力,有更多时间、精力去研究和协调一些全局性问题。”该县教育局局长吕为苗表示。
据了解,为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机制落到实处,该县出台了“末位发言制”,即在讨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人事任免和干部奖惩、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工程招投标等内容时,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亮观点,必须在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末位表态。同时,采用发动各界监督和县纪委监察局专项督查结合的方式,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没有按规定落实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纳入年终考核。
据测评,“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推行以来,该县各单位一把手的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反映一把手问题的信访举报明显下降,各单位的权力运行更加阳光,服务群众更加有力。